住院需知

安全警示

更新日期:2012-02-15 14:53:43 点击:0
 
  1.请假
在非医疗需要离院时,请您告知您的经治医生,并在医生的同意下到护士站写假条后方可离院,护士无权给假。离院后请按约定时间返回。
2.财物保管
住院期间请您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,如手机、现金、手表、电脑、首饰等。
3.消防安全
本医院及本科室是无烟科室,请您以及来探望您的亲友不要在病区内吸烟,包括再卫生间、走廊、大厅内。当您需要热饭菜时,请正确使用微波炉。禁止在病房内使用电炉、电饭锅等电器。
4.人身安全
夜间下地时请稍等片刻,待适应后再站起,当您服用安定等助睡眠的药物后,需要下地时请注意避免一时头晕而摔倒。卧床休息时请注意儿童、老人不要发生坠床。按医嘱选择饮食,注意饮食卫生。住院期间,如您服用任何自带药物,均需征得医生同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