住院需知

微波炉使用须知

更新日期:2012-02-15 14:54:25 点击:0
 
  1.本微波炉仅限于病人热饭菜使用,禁止烹煮生食;
2.应使用陶瓷、耐热玻璃、耐热塑料或纸质器皿,切勿使用金属器皿,带金边的器皿也不能使用;
3.密封的瓶装或袋装食物必须开口后才能放在炉内加热,否则受热膨胀,可能发生爆炸;
4.表面无孔的食物(如板栗、香肠、蛋等),请去皮或在外皮上开一裂缝,避免炸开;
5.炉内转盘上食物勿放置过多,不超过5公斤;也不要无食物空载运行;
6.使用微波炉时,请不要远离,注意观察,如发生冒烟或起火现象,应立即切断电源。